重磅消息!广州楼市又出新政!
来源: 房地产导刊  发布时间:2021-04-26

重磅消息!


刚刚,番禺区政府发文,坚决贯彻落实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继海珠之后广州第二个发布购房具体政策要求的区域,重点有以下三点:


1、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管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2、严把人才购房审核关,在保障高层次人才购房刚需的基础上,严防假借人才资格炒房行为。


3、加大对全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的研判分析,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和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此次番禺的新政调控主要针对新建商品住宅,也就是一手房,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价格备案指导,同时收紧人才购房客的准入门槛。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番禺的热度以万博为圆心不断向外扩散,虽是星星之火但也有了燎原之势,当具体的限价方案出台后,会对片区一手房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另外,广州的调控趋势已经非常明显了,将会坚持一区一策,避免一刀切,尽可能合理地制定调控政策。


下一个区域,会是哪里呢?


原文如下:


4月以来,广州市政府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政策的通知》。对此,番禺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政府文件精神,深入分析研判番禺区当前房地产发展形势,部署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工作。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调控要求,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齐抓共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政府文件精神,深入分析研判番禺区当前房地产发展形势,部署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工作。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调控要求,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齐抓共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住房体系。通过增加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落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等措施,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确保群众住有所居。大力督促已供应住宅用地开工建设,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加商品住房市场供应。一季度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共29宗,面积63.58万平方米,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深层次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全力保障住房困难群众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共筹集公租房4197套,配租约2500套,解决约5000人住房问题。


三是加强价格调控。制定《番禺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审核意见》,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管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严把人才购房审核关,在保障高层次人才购房刚需的基础上,严防假借人才资格炒房行为。加大对全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的研判分析,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和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四是强化法监督。制定《番禺区重点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住建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协调有力的执法监管格局。住建部门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开展联合检查,持续整顿规范番禺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共开展联合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948人次,巡查商品房预(销)售现场114个次、中介服务机构202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0份,《处罚决定书》8份、涉及处罚金额19.2万元。


重大变化!广州楼市又有新变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4月22日起执行。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


享受人才政策购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


△ 香雪国际公寓 曾铠钢摄


针对《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做了详细解读


1

图片

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


我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提高到5年


根据《通知》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时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4月21日24时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4月21日24时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完成合同网签,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办理合同网签或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4月21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4月21日24时前的。


如纳税人对增值税征免年限调整有疑问

可拨打12366进行问题咨询

也可通过全市办税服务厅

以及税务部门进驻市(区)

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税务窗口

进一步了解相关事项


广州市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新政策




2

人才购房政策管理


人才购房须提供前12个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


《通知》要求


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市住建局表示


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商品住房。


执行时点继续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1日24时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1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3

保障房供应


年度配建套数原则上不少于年均新增轮候家庭户数


《通知》要求


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产业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市住建局表示


为实现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大分散、小聚集”布局的目标,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品质和便利程度,将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从集中新建转变为以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配建为主。


为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确保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实现“应保尽保”,明确年度配建套数原则上不少于年均新增轮候家庭户数。


为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和供给渠道,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重点支持和引导拥有自有存量土地和存量住房、用工量大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或存量住房改造;村集体利用权属清晰、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用工量大的产业园区适度提高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等方式,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


△ 榕悦花园


4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集中运营长租房


《通知》要求


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市住建局表示


推进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加快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结合《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制定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修订租赁住房标准和网上备案规则等配套文件,重点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集中运营长租房,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广州黄埔发布、广州日报

分享文章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