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核查城市更新项目,旧改要玩完?
来源:旧改情报局  发布时间:2021-10-13


据悉,广州近日印发通知,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更新项目评估和方案优化,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滥砍滥伐、破坏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重点核查内容:


1、是否涉及大拆大建;


2、是否落实历史文化保护;


3、是否涉及名木古树大树老树迁移砍伐;


4、是否征求并落实公众及专家意见等方面。


这几点核查内容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涉及大拆大建”,关于这一点,通知涉及的两份文件的规定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七)严格拆除管理。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切实保护能够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不拆除的,应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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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建科〔2021〕63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提出了衡量是否大拆大建的指标:


①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②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从这两个指标来看,除了微改造项目,没有哪个全面改造项目能符合!


如果严格按照这两个指标来执行,广州几乎所有的旧改项目都被判了死刑,可以说没得玩了。


就个人理解而言,是否涉及大拆大建不应该简单地按照上述两个指标来分析,而是要综合分析:


①项目所在区域的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是否亟需完善;


②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是否恶劣或者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③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④是否通过修缮加固、渐进式有机更新、微改造等方式无法解决上述问题。


若经过上述研判,发现项目必须要进行全面改造,那就不属于大拆大建,毕竟城市发展、社会需求等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我相信,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城市更新市场,防止各种更新乱象的发生,是为了城市更新能走得更好走得更远,而不是简单一刀切。


当然了,以上仅是个人之言,一切以官方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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