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委召开十四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山市委关于制定中山市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会议明确提出要健全覆盖低效用地升级改造全流程的配套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加快推进镇村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城市更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十四五”时期,中山市将奋力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打造“湾区枢纽、精品中山”,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面推进更新改造,抓好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工作,对于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旧谋新”腾挪新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和发展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山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优化规划管理体制,提升规划引领水平
01
加强完善城市更新规划管控体制
集中力量编制好《中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中山市紫线控制规划》,开展“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规定修正系数研究,建立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经济平衡评估体系、测算模型和管理规则。
02
做实做细片区策划和单元计划规划
以东区柏山片区、石岐莲塘片区为旧城镇改造试点,深化片区策划和规划统筹,探索政府主导改造有效实施模式。
全力推动各镇街连片改造区域单元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展不少于一个面积0.5平方公里(750亩)以上、以“工改工”为主的片区策划工作。
指导小榄镇固力“工改M0”片区、黄圃镇大岑村、坦洲镇七村、三乡镇白石村等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和规划编制工作,对接火炬区、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东升镇等改造意愿较强烈的镇街,划定片区策划范围和开展前期准备。
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新机制
01
尽快出台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开发量测算规则、综合改造公开遴选改造实施主体等配套政策和微改造审批等指引,在项目实践中优化政策措施和审批流程,同步抓好《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实施办法》、旧厂房升级改造和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等政策宣贯工作。
02
创新城市更新项目“线上+线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开发线上监管功能,形成项目“协议”+“台账”管理工作新机制。
稳步推进旧村庄旧城镇改造
塑造城市发展新格局
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原则,抓好“环山、环河、环城、环湖、环干道”中心区域重点地段的改造,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和岐江新城范围的旧村庄旧城镇改造统筹策划,加快推进东区环五马峰、环紫马岭、环金钟湖片区以及东区桥岗社区、三乡泉眼村等旧村庄改造项目和东区柏山片区、石岐莲塘片区为旧城镇改造试点,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加快旧厂房和低效工业园区
助力“3+4”重大产业平台建设
围绕全市“头号工程”——“3+4”重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01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推动4—5个市级产业平台连片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盘活重大产业平台规划范围内低效土地不少于200公顷(折3000亩)。
02
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抓好黄圃大岑、三乡白石、坦洲七村等首批重点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动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打造一批典型示范项目。探索一条适合中山市实际的,以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03
深入推进“工改工”旧厂房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衔接《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工改工”宗地改造项目片区控规评估和改造方案论证指引,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工改工”宗地改造项目加快实施改造,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抓好老旧小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激发城市新活力
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长效机制,启动15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和紫线控制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历史城区微改造实施技术指引,打造孙文西等一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示范项目。
同时,协同中山市委农办、市委宣传部统筹推进乡村风貌和历史建筑保护与传承,活化利用雍陌、安堂、大环等历史文化村落、红色革命遗迹、岐澳古道打造历史文化游线,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与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深度结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