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幅调整,购房者信心不足,行业景气度持续在底部低位运行。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止跌企稳并重回健康发展的轨道,我会在深入行业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为业界发声,向省政府、市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了8份意见建议。建言献策涉及: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保护重要市场主体防范系统性风险、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房企、降低购房门槛、放宽限购限贷、优化资金监管政策、执行带押网签等内容。这些意见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并有多项建议被采纳落实为优化调控政策的一部分。
2023年8月,我会分别向广州市政府和深圳市政府提交了《粤地会[2023]4号关于促进广州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建议》(简称4号文)和《粤地会2023[5]号关于促进深圳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建议》(简称5号文),分别就广州区域和深圳区域因城施策提出了十余条具体的意见建议。
其中,4号文就如何激活广州区域消费活力,提振住房消费信心、如何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推进房地产领域纾困化险问题以及如何减轻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盘活存量资产问题提出了十九条具体建议。意见包含:降低购房门槛,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分类;对首套购房者给予税费优惠;调整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优化开发贷放款模式,放宽开发贷放款条件;合理调整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预售监管资金监管政策;深化支持“一手房带押过户”等一些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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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文则就深圳地区提出了十二条意见建议,建议包含降低购房门槛、优化住宅限购政策、取消增值税和契税减免政策、优化开发贷款放款模式、优化土地使用权抵押政策、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优化公寓和写字楼销售政策以及支持REITs发行,鼓励企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型等建议。建议得到深圳市住建局的回函和认可,表示会认真研究商会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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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商会就当前房企面临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向会员企业开展调研后,向省住建厅提交了《粤地会[2023]2号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意见建议》。建议就湛江现行资金监管政策过于严苛问题,广州带押网签政策问题,佛山和惠州销售价格监管问题及粤安居系统操作问题提出了多条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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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我会向省政府提交了《粤地会[2023]3号关于支持碧桂园、保护重要市场主体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建议》,建议政府部门释放保护主要市场主体的明确信号,尽快采取有效举措,为市场主体注入流动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展期、国资介入盘活沉淀资产、企业到期债券“借新还旧”或展期等,提振消费者、房地产从业者、金融机构和各利益相关方的信心,确保落实保交付工作,进而推动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健康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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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商会就广州市“一手房带押网签”新政执行问题,向广州市住建局提交了《粤地会[2023]6号关于督促执行广州“一手房带押网签”新政的建议》,建议有关部门督促银行等有关方面将新政执行到位到底。同时简化优化整个流程,将网签与过户合并。以此来提高“一手房带押网签”新政的实施效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月,我会还向省政府提交了《粤地会[2023] 8号关于督促落实融资环节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房企的建议》,建议由相关部门督促我省金融机构,尽快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在融资环节对各类所有制房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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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我会就地下空间问题向广州市政府提交了《粤地会[2023] 7号关于广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思考与建议》,建议在容积率与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增强地下空间投资意愿;在区域规划层面鼓励主动设置地下空间,加强不同权属间地下空间的互联互通;在销售管控方面建议允许地下停车位办理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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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基于广州民营房企流动性普遍困难,我会向广州市政府提交了《粤地会[2023] 9号关于为广州民营房企设立专项纡困基金的建议》,建议由广州市政府协调设立约200-300亿规模的纾困基金,支持民营房企合理融资,防范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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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地产商会充分发挥了政企桥梁作用,深入做好会员服务,积极为行业发声。我会提出的多项政策建议,在我省广州、深圳等地后续出台的优化调控政策中陆续得到了体现。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举行的相关评选中,我会荣获2023年度“建言献策突出贡献”奖,我会提交的政策建议还被汇编收录至《全联房地产商会2024年会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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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商会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积极建言献策、为会员企业赋能,为我省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6月-2024年1月广东房地产主要政策
01
2023年6月28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两人最高贷款金额提高至130万元。
02
2023年8月30日
广州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即“认房不认贷”,无论有无房贷记录,首套房的首付均为三成。
03
2023年9月20日
广州市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广州成为全国一线城市中首个部分放开限购的城市。黄埔、番禺、白云四个镇等区域解除限购。同时,二手房增值税免征期“5年改2年”。
04
2023年10月30-31日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05
2023年11月14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06
2023年11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通知,从11月23日起,深圳调整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
07
2023年11月22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明确对普通标准住房标准进行优化,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将原来规定的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总价750万元以下(含750万元)等三个条件,调整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等两个条件。
08
2023年12月11日-12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和你融资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09
2023年11月21日
广州成为一线城市中,收个取消“限地价”政策者。企业不再限制地价,不在竞配建竞自持,而是根据地价房价水平计算利润空间,提振拿地开发的积极性。
10
2024年1月2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优化政策包括:一、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二、在限购区域范围内,居民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者在广州市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家庭住房套数。三、对于具备合并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的房屋,购房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业务、合并登记业务一同办理。四、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转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