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月16日发布了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为使各会员企业销售部门更好地履行文件精神,我会邀请业界著名专家韩世同为各会员企业深入解读文件细则。请各会员企业派销售部门相关人员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地点:广州朝天路2号工商联大院广东省地产商会
会议时间:3月23日14:00-16:00
附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联系人:宋晓青
联系电话:020-83342918 020-83384325
传 真:020-83384231
广东省地产商会
二Ο一二年三月十九日